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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市场管理 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admin 2023-12-23 07:08:53 450 抢沙发
建筑市场管理 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摘要: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建筑市场管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解答建筑市场管理这个问题的一些问题点,包括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也一样很多人还不知道,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析分析,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如果解决了您的问题,还望您关注下本站哦,谢谢~

本文目录

  1. 建筑市场管理分为几个方面
  2. 建筑市场有哪些行为管理
  3. 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管理

一、建筑市场管理分为几个方面

1、建筑市场管理是对建筑市场所进行的计划、组织、控制和监督等工作的总称。其内容包搜肢纳括:建筑企业的技术资质审查,制定统一的建安工程技术标准和经济定额,监督和管理招标投标业务,加强工程质量监督,开展经济咨世没询,组织技术情报交流,负责培训技术管理人才等。加强建筑市场的统一管理,有利于打破地区封锁、条块分割的状况,形成一个开放型、竞争型的建筑市场;有利于提高建筑工程质量,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加强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1]

2、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等

建筑市场管理 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

3、建筑市场管理,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权,对从事各种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等勘察设计、施工(含装饰装修,下同)、建设监理,以及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加工生产等发包和承包活动的。

二、建筑市场有哪些行为管理

1、建筑市场行扒歼拿为管理是市场日常行政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春搭其作用在于为建筑市场参加各方制定在交易过程中应当共同或各自遵守的行为规范,并监督检查其执行,防止违规行为的发生,保证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地正常运行。

2、一、工程发包(招标)单位的行为规范

3、二、工程承包(投标)单位的行为规范

4、四、建筑市场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

5、五改肆、建筑市场违规行为的处罚

三、建筑市场管理规定的管理

1、第一条建立工程建设报建制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下达后,大中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须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报建手续。其他建设项目按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报建手续。报建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主要内容:工程名称、建设地点、投资规模、当年投资额、资金来源、工程规模、开竣工日期、发包条件、工程筹建情况等。

2、第二条凡具备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标。其他建设项目的承发包活动,须在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监督下,按照有关规定择优选定承包单位。

3、第三条发包建设项目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统称发包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4、(一)是法人、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或公民;

5、(二)有与发包的建设项目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管理人员;

6、(三)实行招标的,应当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不具备本条第二、三款条件的,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设监理、咨询单位等代理。

7、第四条发包工程勘察设计,除符合本章第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8、(二)具有工程设计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9、第五条工程施工发包除符合本章第十条规定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0、(一)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批准;

11、(二)工程项目已列入年度建设计划;

12、(三)有能够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

13、(四)建设资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设备来源已经落实;

14、(五)建设用地的征用已经完成,拆迁已符合工程进度要求。

15、第六条工程的勘察、设计必须委托给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勘察、设计单位。工程的施工必须发包给持有营业执照和相应资质等级证书的施工企业。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的加工生产,必须发包给具有生产许槐迟誉可证或经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生产的企业。第一条承包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配件、非标准设备旦前加工生产的单位(以下统称承包方),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或产品生产许可证、开户银行资信证明等证件,方准开展承包业务。

16、第二条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包工程或者分包工程、提供劳务的施工企业,须依照《施工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持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外出承包工程证明和本规定第十四条规定的证件,向工程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手续,并到工商行政管理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勘察、设计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包任务,依照《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格认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17、第三条承包方必须按照其资质等级和核准的经营范围承包任务,不得无证承包或者未经批准越级、超范围承包。

18、第四条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工程建设标准进行,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的核验和监督检查。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交付使用。

19、第五条没有出厂合格证或质量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等,不准在工程上使用。

20、第六条承包工程施工,必须自行组织完成或按照有关规定分铅段包部分工程,不得非法转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出让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图签、银行帐号等。

21、第七条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严禁无证、照或越级承担建设监理业务。第一条承发包双方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签订承发包合同,并严格履行。

22、第二条承发包合同的签订,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价格政策、计价方法和取费标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扩大计价的各项标准,不得任意压价、抬价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23、第三条承发包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必须报双方的主管部门、经办银行备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对合同进行登记管理。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行合同鉴证。

24、第四条承发包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国家规定的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好了,关于建筑市场管理和建筑市场的管理包括哪些方面的问题到这里结束啦,希望可以解决您的问题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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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dmin本文地址:http://dongtaipf.com/post/37784.html发布于 2023-12-23 07: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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